2018年8月23日,江门市华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环保部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》》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、广东省环保厅粤环函[2017]1945号文等相关规定,自主召开《江门市华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新型热解技术和综合应用项目》(以下简称“项目”)竣工水、气环境保护验收会。
验收工作组人员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、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监测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介绍,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材料,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,并审阅了《验收报告》,经充分讨论,验收工作组基本同意“江门市华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新型热解技术和综合应用项目”通过竣工水、气环境保护验收。
特此进行公示,验收监测报告、竣工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和二噁英类检测报告见附件。
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单位联系:江门市华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高善光 电话: 13929001771。
2018-9-20